我院白芒营人民法庭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始终注重使用“三法”调解,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大幅提高,化解了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矛盾疏导法”。一方面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明之以法,晓以利害,另一方面为当事人明辨是非,进行角色转化,换位思考,使当事人弄清楚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情感交流法”。认真通过情感的交流,寻找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的调和点,用真情换取双方的良知与理智,从而化解矛盾。
“借助外力法”。借助于案外人的力量,来调解解决纠纷,特别是借助于当事人的近亲属、朋友、邻居、代理人或当地人大代表、民调组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双方握手言和。
据统计,今年1-9月份,该庭审结民商事案件52件,调解、撤诉结案25件,调撤率达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