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便民诉讼、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制宣传、和谐创建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进社区”活动。目前,共上门立案12件,开展巡回办案30次,就地解决矛盾纠纷8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方便社区群众诉讼的便民机制。对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针对社区一些特殊群众如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到庭参加诉讼的,实行登门立案、开庭制度;对平常工作时间确实无法到庭应诉的当事人,根据申请,实行预约开庭制度,基层法庭还试行“假日法庭”制度;对涉及老、弱、病、残当事人的各类诉讼文书,不能当庭送达的派专人就地送达,形成了完整的司法救助和服务体系。
二是实施繁简分流,建立社区纠纷案件速裁机制。对一些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部分案件做到了当即立案、当天审理、当天结案、当庭送达,对所诉案件即收即结。据统计,今年以来,全院审结的420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结案24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7%。简易程序率的提高,使纠纷得到了及时解决。
三是立足调解联动,构建社区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针对社区具有“熟人社会”的特点,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出发,对社区涉诉纠纷立足调解,把调解结案作为解决社区纠纷的最高追求和最终目标。在搞好诉讼调解的同时,注重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消化在社区内部。选派了4名法官到社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社区主任等进行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提高了民间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使许多纠纷不出社区就得到妥善解决,既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又减轻了法院诉讼压力。如沱江镇萌渚社区居民朱某的木材加工厂去年11月24日因电路故障引起火灾,导致邻居李某、罗某等7家木材加工厂的锯台等设备和待加工木材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29万余元。事件发生后,双方多次就赔偿损失进行协商,社区工作人员也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达成协议。今年4月8日,行政庭的两名法官主动进入社区组织双方调解。在沱江镇司法调解员、萌渚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法官们通过谈话、询问,深入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后,采用“缓和法”、“互换法”、“协商法”、“说理法”等多种方法,经过5个多小时的现场耐心细致地调解,最后朱某赔偿5万元达成赔偿协议。这起损失大、涉案人员多的纠纷没有通过诉讼程序就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均相当满意。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开展社区法制教育。在社区设立法官讲堂和法律咨询点,随时了解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通过讲法制课、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定期到社区普及法律知识,营造社区法律氛围;经常性到学校上法制辅导课,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比较典型、社区居民较为关注且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巡回办案,就地公开开庭,让参加旁听的群众评判是非曲直,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共到辖区中小学校上法制辅导课3次,举办图片展览2次,赠送法律图书1500册,发放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