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院在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上积极推行新举措,有力地调动了法庭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三个中心法庭人平结案率和调解结案率分别比院平均水平高出七个百分点和十一个百分点,我院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的两名法官均来自基层法庭。
一是积极落实法庭干警待遇,让干警安心。积极与县委组织部门和编制管理机构衔接,将法庭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庭长均解决了副科级待遇。优化法庭工作人员用人机制,凡新进人员首先要到法庭进行锻炼,提拨干警必须有法庭工作经历。
二是大力改善法庭办公办案条件,让干警舒心。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行法庭新建并建立食堂。在电脑、打印机及车辆等硬件的配备使用上也优先考虑法庭,使法庭的办公办案环境和条件有了极大改善。
三是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让干警顺心。针对法庭人少案多的现状,在选任人民陪审员和执行联络员时充分考虑法庭的意愿,保证每个法庭均有2-3名本辖区的人民陪审员和执行联络员,方便了法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