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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招”加强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0-05-11 09:18:37 打印 字号: | |
  计生工作关系国计民生,面对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我院立足本县实际,积极能动司法,与县计生委通力协作,通过定方案强措施,为全县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是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由县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法院、计生委组织具体实施,各乡镇场负责配合。明确提出考核指标,对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办案效率等内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给予相关责任单位相应处罚。二是拓宽渠道加强宣传。除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宣传外,我院还突出做好墙报宣传。今年以来,我院与全县23个乡镇场联合制作计生法制宣传栏98块,宣传栏既载有法律法规又有审判执行案例,既有普法作用又有法制教育效果,深受群众欢迎。三是部门联动紧密配合。乡镇场、计生委和法院等部门信息互通,及时掌握被执行人住所、可供执行财产等信息动态,“执行一案,教育一片”,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四是加大力度多措执行。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长期逃避执行、隐藏财产、转移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员,坚决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罗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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