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平安和谐法院,防止发生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维护正常的庭审和工作秩序,我院从安全保卫工作出发,结合院实际,近日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全保卫方案》,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抓好门禁管理,严格进出人员车辆准入机制。由院保安具体把关,对院机关大门进行全封闭管理,非本单位车辆原则上一律不得入内,特殊情况(警车及上级领导的车辆等)除外。住院内家属宿舍的车辆(含摩托车)出入须领取车辆出入通行证,车辆号牌和每户电话号码报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办公室;住院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必须申领出入证,来访者登记并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所有行人的出入须值班室,值班室和院大门增设1.1米防护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是加强刑事、民商、行政案件开庭的值庭护卫。刑事庭开庭派警应附带起诉书,并说明值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便法警大队提前防范,重大案件经主管院长审批联系公安、武警部门协助警卫。民商、行政案件的开庭,由业务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警力派遣,重大案件根据情况需要,实行旁听证准入听审。另外,注意防范3G网络应用在庭审中的非法摄影和录音。
三是规范法警编队管理,发挥法院安保中流砥柱作用。法警每天上班派一名法警轮流到门卫室指导值班和在院机关巡逻,发现相关情况应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保安业务的工作指导。参照外地法院对司法警察管理的经验,法警实行编队管理,配备必要的装备。上班在各部门的法警,每天上午8:30分以前必须到法警队统一签到,遇紧急事件听到通知或哨声后,必须按规定尽快集结,进行处突。对不按规定着装、无故不参加统一行动的实行经济处罚并记入年终考核。
四是落实从优待警规定。法警岗位津贴按国人部发(2007)105号文件发放,每人每天10元,计发22天(节假日除外)。在职所有干警列入应急分队。处突工作补贴也给予保障,工作日处突每人每天20元,非工作日处突每人每天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