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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判决 二方息访 三方满意
作者:周小青  发布时间:2010-06-25 08:31: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对一起有较大信访隐患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及时宣判,达到了法院一纸判决,事故双方息访,相关三方均满意的良好效果。

  纠纷源于一起国道线上的摩托车与轿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进行调处,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调意见。后因事故摩托车主胡某医治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另给付死亡赔偿金。交警部门后以一般程序更改事故责任认定意见,认为事故轿车主蒋某负次要责任,胡某负主要责任,而在前次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中认定蒋某不负责任,胡某负全部责任。蒋某以其不应负事故责任并已人道给付20000元为由拒付赔偿,双方矛盾升级,均至公安部门信访上访。

  我院受理案件后,针对这起如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进京进省上访的案件,即刻指定精干法官组成合议庭认真细致审理。首先,明确死因。经法医鉴定死者死亡为自身冠心病发作所致,车祸的发生系病情恶化而非主因;其次,明确事故责任。在专家协助下,经现场勘验认定交警第二次事故认定准确,即采信蒋某负次要责任即30%事故责任,胡某负主要责任即70%事故责任。因蒋某交纳汽车强制保险,庭审中又依法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法官在庭审中详细释法明理,损失计算公平,责任划分合理。判决后,蒋某和胡某家属都表示服从判决结果,不再信访。保险公司也认同判决,自愿履行了保险责任义务,党委政府和交警部门对法院及时判决消除信访隐患也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罗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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