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我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县城沱江镇豸山社区。院民一庭在这里对该社区居民周某与彭某相邻污染侵害纠纷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均系豸山社区居民,纠纷源于彭某搭建的厂棚妨碍了邻居周某通风排水。开庭前,法官现场勘察了当事人房屋纠纷情况。庭审中,法官从法律和公序良俗上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并邀请社区负责人和群众一起参与调解,促成原被告达成了调解意向。
今年以来,我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与审判活动紧密联系。在审判活动中,不断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思路。在民事审判中,该院将婚姻家庭、扶养继承、宅基地和相邻纠纷等案件尽可能搬到社区、乡镇和村场巡回审理。今年来我院通过巡回办案审结案件32件,现场解决矛盾纠纷20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宣传了法律知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