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法院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码市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通过深入走访和悉心调解,及时化解了上百件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5月,江华县码市镇咸佳村村民委员会以排除防害纠纷向码市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下湾村竹木制品加工厂停止占地侵权,拆除厂房,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20000元。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多次做调解工作,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既照顾了原告利益,又保障了该加工厂的健康持续生产。
纠纷起源于2008年2月,被告方在码市镇凉亭岭看中一块土地,欲租来建竹木制品加工厂。此块土地当时正处于争议之中,下湾村与咸佳村对所有权争执不下,被告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下湾村村委会签订了凉亭岭的土地租赁合同,后在该地建成了下湾村竹木制品厂。经过两年的经营,被告的加工厂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2010年,凉亭岭土地正式划归确定为咸佳村所有。5月25日,咸佳村村民委员会向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立即展开调查,以“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双方工作。原告方态度明确,要求被告方拆除厂房,如果被告不拆除厂房,那么村民将会采取过激的行为。被告方也不甘示弱,坚称自己的租地是有合同合法保障的,不能接受原告方的要求。两方态度强硬,让调解陷入了被动。考虑到案件的一方是村民委员会,另一方属政府鼓励的加工企业,如不慎重地处理,村民很有可能走极端直接捣毁加工厂,加工厂经过二年的发展,现在略为盈利,硬判的话加工厂肯定吃亏,也会给地方经济带来不良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庭庭长毅然决定做进一步调解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人民陪审员的协力配合下,双方负责人在码市法庭坐到了一起。法庭干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释法明理和换位思考的讲解做双方思想工作,让双方情绪惭惭地缓和下来,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补足2008年至2009年的土地租金,至2010年起被告方以7000元/年的价格承租此块土地,并当庭履行清结,既实现“案结事了”,又维护了双方的利益。法庭能动司法化解纠纷,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