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近日,我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各业务庭、法庭庭长组成。合议庭审判长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一庭副庭长担任,由二名擅做妇女儿童工作的业务骨干担任审判员。妇女儿童合议庭将及时、公平、公正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案件,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院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并将这项工作摆在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优先考虑从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公平、公正的维护法律天平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对妇女儿童及弱势群体的关心帮助。我院还将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强化维权网络和维权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使更多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切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