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4月1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庭前调解工作,被告当庭兑现案款,一件拖欠装装修费达三年之久合同纠纷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相当满意。
2009年,原告李晓红为被告杨承勇装修龙华商行,装修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结算总工程款为54208元。2010年2月被告杨承勇给付原告装修工程款20000后,尚欠34208元一直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未果,于今年4月6日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江华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庭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以前关系不错,曾有多次生意合作,有调解可能,于是在案件移送业务部门审理前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当中,法官了解到被告方的实际困难,组织双方真诚沟通,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承勇尚欠原告34208元,原告主动放弃6208元,余款28000元被告当场付清。至此,一宗历时三年的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调解结案并当场兑现,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