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为了认真落实“阳光司法”,深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纠正庭审中存在的习惯性、多发性问题,8月25日和2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二天的庭审观摩考评活动。
为确保庭审观摩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庭审观摩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庭审观摩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评分,主要围绕法官开庭准备、庭审礼仪、语言表达、驾驭庭审、法庭纪律、庭审程序等环节进行评分,重点考察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突发庭审事件的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认证判断能力和分析归纳能力。观摩考评活动共四场,分别为刑事、民事、商事、林业审判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审理结束后,由庭室主管院领导综合评审组意见进行点评,对法官在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而解决法庭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活动中,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应邀走进法院“零距离”监督庭审,并对观摩的庭审进行评议、打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26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案件旁听,该院通过以学带教、以庭带训的方式对全体陪审员进行了一年一次的集中培训。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加强了法官相互间庭审技能的学习和交流,规范了庭审活动,促进了司法公正,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