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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县城创建
作者:罗海波  发布时间:2011-09-27 10:29:10 打印 字号: | |
街道义务打扫
  江华法院网讯 在江华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活动中,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密围绕创建重心,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抓和谐促稳定为第一要务,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改进拓展司法服务,为文明县城创建提供了有力地司法保障。

  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该院把服务和参与文明创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及时将创建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向干警传达,精心谋划服务思路,细化服务举措,修订完善了《江华法院司法便民和服务经济建设措施二十条》等十余条制度规范,增强了服务创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强化职能,保障稳定。该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做到化解矛盾与促进发展相协调,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处理各类矛盾隐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文明司法,提升形象。该院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倡导文明司法,给每名干警下发了《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强化司法宣传,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今年以来,该院创新形式刊印发行了2期《江华审判》共1万余份,主动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以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司法形象为文明县城创建增光添彩。

  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该院在加强机关环境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每天开展一次文明督察,每周开展一次义务打扫,每月开展一周夜间巡逻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保持公共场所卫生文明和行为文明,提高对“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意识。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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