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月至10月,辖区白芒营、水口、码市三个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1件,调解、撤诉结案87件,调撤结案率达71.9%,呈逐年上升趋势。该院在加强法庭调解能力建设上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运用多元化调解方式。将“诉前调解、送达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上门调解”贯穿到案件全过程,根据案件审理阶段、当事人对抗情绪及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注重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全力做好诉讼当事人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钝化矛盾和息诉罢访工作。
二是发挥“三调联动”的作用和优势。三个派出法庭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由法庭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今年9月水口法庭在“三调联动”机制建设中发出了该院首份司法确认书,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对接。法庭均与辖区乡镇、司法所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整合了行政和司法力量,壮大了调解队伍。
三是加大能动司法力度。三个法庭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沟通联系,主动下访和上门服务,对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及其他可能引发纷争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在交通不便的偏远镇乡设立巡回办案联系点,以方便群众诉讼,缩短群众奔波往返之苦;对涉农、涉灾案件,适时地到辖区内较为偏远的镇、乡或当事人所在地开庭。
四是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效果。在调解工作中注重找准法、情、理的融合点,细致入微地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矛盾症结,在明确指出各种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基础上,情法交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情绪,最终达到案了、事了、矛盾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