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为保障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审判职能作用,11月3日,江华县委制订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公平公正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决定》,从制度体系上为法院工作排除各种干扰,营造规范有序高效的法制环境。
《决定》强调,人民法院是职权独立的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扰,生效裁判不得抗拒、阻碍、干预执行。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建立由公安、检察、国土、房产、银行等机关和单位组成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要求职能部门全力协助法院工作,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重视和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二是健全法院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办发[2001]9号等文件,配齐、解决好法院领导班子和干警的职级待遇;三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此次《决定》是江华县委首次发文支持法院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文件下发后,江华法院紧密召开党组会和院务会,研究部署在新形势新时期条件下,如何更好地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党组书记、院长唐小辉表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勇于担当,开拓奋进,为社会发展谋稳定,为群众利益谋福祉,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