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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服务文明县城发展
作者:党组书记、院长 唐小辉  发布时间:2012-02-16 09:17:11 打印 字号: | |

神州瑶都,魅力江华。在社会各界不断努力下,2011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今年是全国文明县城的成长起步年,是江华经济社会发展由稳中有升转向赶超崛起的关键年,也是江华“生态立县、民营活县、产业强县、开放兴县”战略的攻坚年。随着发展步伐的加快,江华的社会管理创新和司法需求将更加迫切,因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将越来越成为江华法院的重点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

司法是解决社会冲突、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其基本功能在于解决争端、化解纠纷。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矛盾纷争通过法律途径得以解决,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部门,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晴雨表”,社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总是会通过诉讼案件类型和数量反映出来,法院审判工作本质上就是依法对案件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管理。审判不仅具有解决个案争端的功能,而且具有对社会行为进行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的功能,通过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案例指导等形式,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拟制、法律推理等法律技术,人民法院在丰富法律规范、确立行为规则、加强社会管理上,发挥着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

抓好执法办案是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公正审理、执行各类案件,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处理各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本身就是发现社会问题、弥补管理漏洞的过程,就是参与社会管理、理顺社会关系的过程。我们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江华县委《关于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公平公正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决定》,坚定不移地开创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审理刑事案件,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刑事罪犯,打击和抑制犯罪分子及其犯罪活动,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通过审理民商事案件,坚持维护大局与保障权益并重,平息和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修复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化解行政争议,调节和平衡各种社会关系。

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一是要为大局服务,围绕、支持和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的延伸作用;二是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围绕司法的人民性,实施司法为民,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尽可能地便民利民,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三是要为社会和谐服务,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司法形式与司法目的的统一。

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提供便利诉讼条件和良好的诉讼环境,要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行 “一站式”服务,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服务职能。推广巡回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到群众的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变“坐堂审判”为巡回办案。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

依法处置涉诉信访难题。近年来,涉诉信访问题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应该主动承担这种社会责任,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要按照“信息灵敏、反应迅速、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解决问题、息诉罢访”的原则,建立上下联动、信息畅通、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健全和完善司法社会管理格局

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落实社会管理服务新举措,积极推动社会管理格局的健全和完善。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与基层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和谐共建工作,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加强诉调对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诉前和基层,更加主动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运用调解、协调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形成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合力。

建立健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司法审判领域所反映的有关社会管理的问题,找出症结,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定期分析通报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并通过帮助培训、联合调研、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提供法律意见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健全司法民意沟通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分析研判民情民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推进“阳光立案”、“阳光审判”和“阳光执行”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自觉把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满足人们对于司法正义的期待与需求。

建立健全调研预警风险机制。当前,影响和制约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社会管理面临的潜在压力和风险不断加大。人民法院要通过加强对各类诉讼案件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建立审判信息评估分析制度,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完善对社会问题审判信息预警工作机制,为党委依法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参考,提高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建立健全法制教育机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定期向社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彰显正确的价值导向。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开展巡回审判,法官进乡镇、社区、企业等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必须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严格执法办案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以司法公信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作风和司法形象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创建一个“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的人民法院。

三是争取社会合力。“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目前受制于司法模式行政化、司法权力地方化等因素影响,单靠法院力量难以根本有效解决,法院必须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对接联系,广泛聚集社会资源,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共同构筑矛盾综合化解、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综合管理的平台。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江华法院将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为文明县城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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