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促进工作”理念,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方法,坚持做到“五个落实”,全面强化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切实增进了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落实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制。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融入法院的总体工作,建立院长为联络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将联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实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落实代表旁听庭审制度。以庭审公开为切入点,凡重大案件、涉群体案件、观摩庭审案件及社会关注度高、人大批示案件,一律邀请人大代表到庭旁听,旁听范围横向扩展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纵向延伸到派出法庭。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各类案件庭审600余人次。
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法院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疑难案件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通报,倾听意见和建议,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五年来,共经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员16名,任命人民陪审员26名,向人大报告主题工作6次,法官开展述职述廉报告23人次。
落实走访通报制度。在每年开展的两次“大走访”活动中,将人大代表列为重要走访对象,主动通报法院工作。不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工作简报、邮箱向代表们发送信息,介绍法院工作情况,展示工作亮点,使代表全面了解法院工作,促进审判公开。
落实代表意见和建议督办工作制度。对人大转来的涉诉信访案件,指定专人负责,逐案登记,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对代表关注的重点案件,由院长或副院长亲自督办。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尽快落实。五年来,共办结人大代表交办和关注案件60余件,采纳有益建议18条,受到代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