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我院民二庭法官在分管副院长陈正的带领下,来到萌渚社区,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该案的重大信访隐患顺利消除。
今年4月15日晚8时左右,刘某(女)驾驶小车不慎将两岁半的男孩欧某撞伤,致其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鉴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双方又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受害家属不走法律途径,却不断到县委政法委等部门信访,此案被转到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萌渚社区处理。我院驻该社区的联络员知情后,向院里进行了报告,院里当即安排联系该社区的民二庭协助社区尽快处理此案。经过法官和社区同志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及保险公司赔偿欧某各项损失共计171026.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