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执法先锋,护法天使”,这八个字,是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认真履职法律职责、真诚解民忧、秉公道、务实事”的肯定和褒奖。
送锦旗的是两位来自江永县的普通百姓。2013年1月31日上午,他们来到江华法院,领取了等待了七年的56万元钱。
合同没履行,亏了钱
事情还得从2005年说起,2005年6月,原告陈某和蒋某转租了蓝天公司承租的被告江永县人民政府土地,并签订了合同。但因为种种原因,合同没有得到履行,致使两原告前期投资的人工、木薯种子、化肥全部报废,不仅直接经济损失521905.6元,两人期待的可得利益上百万元也打了水漂。
维权没门路,慌了神
由于两人之前请求违约赔偿的标的数额过于巨大,政府没办法给付,陈、蒋两人走上了信访、上访之路。2011年这个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终于进入司法程序,被指定到江华法院审理。在一审判决后的2012年9月,永州市中院却将案件发回重审。为此,两原告多次去中院吵闹上访,并采取了自杀的过激手段。
步步解难题,安了心
王臣波院长得知这一情况后查阅了案卷,并亲自接待两原告了解事情经过,同时选派优秀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王院长亲赴江永县人民政府,同江永县人民政府唐县长就案件调解方案交换了意见。正是王院长的此举,为案件成功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陈正副院长、李志杰庭长多次到江永做两原告的工作,疏导他们的过激情绪。1月4日一大早,李庭长冒着大雪,开着被冰冻的小车又一次去到原告家中,将县政府的意思传达给他们,让他们在理解政府的情况下,正确的主张自己的权利。1月7日,该案开庭审理,合议庭成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了近十个小时,终于在当晚八点,让当事双方在56万的数额上达成了一致。
领款送锦旗,笑开颜
接下去的两个星期,办案法官多次去往江永县,督促县政府早日将款项打入法院案款专户上。在款项到位的当天,就通知两原告31日来法院领款。拿着锦旗,两原告笑容满面,在办好了剩余的手续后,两原告接过了56万元的银行支票,当场写了感谢信,寄往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委和人大。
当事人满怀感谢的离开,是对法院工作最好的奖赏。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宗旨道德、集体荣誉感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行司法为民举措,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取公信,用察民情、解民忧、让人民安居乐业、让社会和谐有序的实际行动换来满意度的提升。
“赞誉更是一种鞭策,我们要做的是持之以恒,将司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将为民司法的行动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王臣波院长如是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