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一个法院的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将影响法院发展的加速度,“数字法院”的全面建设,已经刻不容缓。2013年3月1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正式下发《关于“数字法院业务系统”使用的管理办法》,给该院数字法院建设注射了一针强心剂。
在《湖南审判管理》第三期通报中,江华法院的“数字法院业务系统”使用情况排名靠后,全省六个法院零失误、永州市五个法院失误率在10%以下的现实,给该院敲响了警钟。针对该院旧存案件录入率底、结案数据误差率大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尽早实现数字信息化、无纸现代化办公目标,该办法规定了全院所有业务庭室及分管领导各施其职,对“数字法院业务系统”进行常规操作外,还在司法数据,错录、漏录、迟录补救,运用不利的追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与全院《岗位责任制》挂钩,对各业务庭及分管领导的日常操作进行考核,督促全院干警认真使用“数字法院业务系统”。《办法》同时要求,2013年3月底以前,所有2012年10月20日以后结案的旧存案件必须100%补录完毕。
该《办法》的实施意味着江华法院“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前期网络建设与学习摸索阶段基本结束,一场“数字法院建设”的翻身仗即将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