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3月2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林业庭又一次将法庭搬到了该县桥头铺镇的某村民家,巡回审判一起离婚纠纷案。
法庭设在被告人家中。被告是盲人,之前法官就多次到访调查情况。趁着这次原告也到庭的机会,办案法官多角度结合实际,让两人回忆过去的甜蜜辛酸,让原告看到被告失明后生活的艰辛,让双方还能感受到还有感情这根线维系在两人中间。
原、被告从1992年同居至今已共同生活达二十余年之久,并育有两个女孩一个男孩,当已建立起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2011年10月被告患病双目失明致心情烦闷,家庭经济也因此变得拮据,双方产生一些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但是,双方所产生的矛盾通过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应能妥善解决。只要双方均能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共同努力,双方夫妻关系可以得到改善。一同来开庭的有一位女法官对原告说:“一个男人的失明,不代表他就失去了希望,作为人之妻、之母,不应该在家里顶梁柱倒下的时候选择逃避。况且孩子们都已经长大,这个家庭还有美好的未来。”
庭审中,因为家里老人的不理解,没有调解好。但接到法院不准许原、被告离婚的判决后,原告没有说什么话,只是握着被告导盲杖的手更用力了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