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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审判工作富有民族特色
作者:唐明生  发布时间:2013-06-07 08:12:09 打印 字号: | |
  • 法制宣传到乡镇
  • 到两岔河乡灯草瑶寨巡回办案
  • 激情飞扬的江华法院瑶族长鼓舞队
  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和区域特色,充分挖掘民族元素,走出了一条极富民族特色的审判工作新路子。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吸收了17名瑶族、壮族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二是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在立案、审判等各环节,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允许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三是在审理少数民族当事人民商案件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并邀请瑶族群众中德高望重的同志参与调解,有效化解矛盾,减少民族矛盾的诱发因素;四是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扶贫建设、瑶族“盘王节”、壮族“三月三”等活动,深入山区农村和瑶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增强广大民族群众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意识;五是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现全院干警89人,少数民族干警46人,占总数的51.7%。三年来,共选送21名少数民族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和市、县各级培训,提拔4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进班子。安排懂“双语”的法官充实审判执行一线;六是注重弘扬少数民族文化。该院去年10月组建了一支由24名干警组成的瑶族长鼓舞队,在全县大赛中荣获三等奖。瑶族长鼓舞队的建立,既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传承了瑶文化,还凝聚了全院干警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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