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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县人大常委会考察选任人民陪审员
作者:胡许晴  发布时间:2013-06-28 09:06:52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领导到白芒营镇为江华法院考察选任了两名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解决家庭矛盾纠纷、朋友间借款纠纷等方面优势明显,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高度重视。此次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根据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等量配比原则,对中学校长周秀根和村干部赵江林两位同志进行了考察。

  通过走访当地人民群众和其所在单位,了解到两位备选人民陪审员平均年龄42岁,人品和声誉极佳,群众基础好;以面对面谈话交流的方式,了解了他们对人民陪审工作的看法和基本法律素养。在谈话中他们均表示:“人民陪审员是为人民说公道话的,是应该为百姓解决纠纷的,是坐在审判席上的观察员和监督员,能有机会参与到审判工作中我们深感荣幸与责任。” 

  县人大领导表示,这两位备选人民陪审员均具有较好的法律素养和群众基础,调解经验较为丰富,具备胜任人民陪审工作的能力。
责任编辑:晴天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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