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近日,我院为缓解当前矛盾多、纠纷多、案件多法官少的情况,出台了《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实施方案》,确定增选人民陪审员32名,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将于今年11月进行任前培训后正式履职。
该方案明确了增选的相关程序。增选报名将于9月1日开始。此次增选,要将品行良好、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选任指标,注重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同时,根据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此次增选要降低党政机关人员、城镇人口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等群体的比例,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二。
经过此次增选后,我院人民陪审员的总数将达到60人,与一线办案法官的比例将超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