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针对当前强行阻工、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简称“三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形,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制定《“三强”专项整治行动审判机制六条》,从快捷立案、公正审判、诉前和诉中调处、高效执行等角度集中开展“三强”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司法服务,优化项目施工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三强”案件问责机制。制定专项整治“三强”违法行为行动方案。由院党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坚决杜绝法院干警在处理“三强”问题时到工业园区和企业吃、拿、卡、要的行为,对在工作中出现渎职失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畅通诉讼渠道,为“三强”案件提供立案绿卡。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功能,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判后答疑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三强”案件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特殊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绝不让当事人多走弯路。
三是严格规范审判程序,确保“三强”案件快审快结。对涉“三强”案件既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也要实行快审快结,力争在法定诉讼执行期限的一半时限内审判好、调处好、执行好,为项目工程的进展和企业的正常发展赢得更多时间。对因群众利益诉求未能解决而引发的“三强”问题,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及时化解矛盾。
四是实行“三强”专项审判机制试点工作。组成涉“三强”案件审判合议庭,加强涉“三强”案件的预防工作和审判工作,选聘企业工作人员或乡镇优秀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加涉“三强”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确保该类案件依法有效办理。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严重阻碍工程建设,危害施工秩序和安全的“三强”村霸、市霸、路霸,坚决依法从严裁判。
五是拓展渠道,高效执行涉“三强”案件。对“三强”案件的执行采用“常规执行、压力执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步骤与措施。对执迷不悔、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依法纳入征信黑名单,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其“三强”违法行为,并将其失信信息向金融机构等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和压力执行;对暴力抗法,反复实施“三强”违法行为且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依法进行拘留或刑事处罚,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