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8月18日一大早,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内,一起刚立案受理的合同纠纷原告老何就领到了新版廉政监督卡,这是8月15日该院实行实行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制度之后,发出的第一份新版监督卡。
据悉,江华法院自2011年起,就开始实行一案一卡制度。但彼时的廉政监督卡,内容设计不够合理,当事人对监督卡的认识不够,监督卡回收率极低,失去其应有的监督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后,江华法院立马着手研究并出台了实施细则,并在原有廉政监督卡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确保当事人看得懂、能监督,发的出去、收得回来,纪检监察室能统一汇总、及时处置、按时反馈。
据介绍,新版廉政监督卡上面详细列明了18项廉政监督事项和江华法院纪检举报受理电话、信箱和网站,主动在案件审执的每个环节接受群众的监督。原告(申请人)可于办理立案手续时在该院立案窗口及白芒营、水口、码市这3个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同时,承办法官会将廉政监督卡随法律文书一起送达至被告(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