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刚从银行取出的8000元钱,你点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刘岗山将被告罗某的赔偿款交到了原告刘某的手中。该院委托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工作,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这是一起因后续治疗费引发的纠纷。两年前,被告罗某骑摩托车会车时,将骑自行车的原告刘某撞伤。罗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时垫付了原告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因原告所需的后期治疗费用及误工费等,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该院受理案件后,鉴于该案当事人之前就认识,在事故发生的两年间,也没有产生太大的矛盾,遂委托人民陪审员组织双方调解。陪审员刘岗山接到委托任务后,着常服,说方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与当事人谈人之常情,谈利弊关系,谈法律规定,最终让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190余件,主持调解案件12件,参与执行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