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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法官拒贿保清廉本色
作者:冯香萍  发布时间:2015-01-07 10:18:58 打印 字号: | |
  江华法院网讯 “小汪,这信封请你拿回来交给贾某。法官办案,不是为了拿当事人的好处,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王怀智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面对当事人贾某委托汪某准备的500元礼金,恪守公正廉洁的办案原则,严词拒收,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刚正不阿、坚决不办“三案”的法官本色。

  2014年12月30日上午,王法官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庭审结束,当事人之一的贾某委托其代理人汪某来到王法官的办公室,将一信封放在办公桌上,要王法官关照一下贾某的案子。王法官当即表示,案件会依法公正处理,请收回信封,但汪某还是偷偷留下信封便走开了。后王法官发现信封,看到里面是人民币500元,遂立马向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报告。

  当日下午,经与汪某联系、沟通,汪某到院领回了500元并退还给贾某。纪检监察室同志对汪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目前,该离婚纠纷案正按法定程序审理中。
来源:林业庭
责任编辑:兮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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