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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名单制度出成效 多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作者:卿凯  发布时间:2015-07-17 10:45:25 打印 字号: | |
  江华法院网讯 黄某系江华瑶族自治县某单位职工,在一起财产纠纷案中,经法院判决,应支付匡某人民币24.5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仍拒不支付,并躲避传唤拒不到案协商履行,法院遂依法将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前,黄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要积极履行义务,并将24.5万元与执行费用3500元一次性交给法院,随后,江华法院于当日将其失信信息进行了屏蔽,该案也得到圆满执行。

  原来,黄某在江华县城某块商业电子屏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那时他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直到某天在银行办理业务受到限制,上网查询失信名单的威力,这才急忙赶到法院承认错误。

  唐某也是这样一例。他是木材老板,却因健康权纠纷,需赔偿冯某各项损失共3.1万余元。在冯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唐某玩起了“躲猫猫”,人不见了,电话也成了空号,银行、工商部门都没有他的信息,他也成为该院前两批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老赖”。几个月后,在出行几次碰壁后,他认识到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与冯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江华法院积极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个武器。截至2015年7月,该院分批将149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其失信情况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种种不便,现在已有像黄某和唐某这样的近四十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兮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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