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没想到,刚到交警队一个小时,事情就了结了,现在法官办事效率比两年前更高。”8月3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内,蒋某看着一摞厚厚的赔偿款,抑制不住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和喜悦。
原来,两年前他曾陪着朋友来到成立不久的交通巡回法庭处理案件。那个案件比较复杂,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和责任分配争论不休,一来二去耽误了好几天,两边人都疲了,后来法官回到机关组织开庭审理,判决书出来已经是三个月后了。说起这事,张某也是心有余悸。
江华法院也看到了这一点,成立交通巡回法庭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公正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不能一味的组织调解和稀泥,必须根据案情复杂程序科学繁简分流。2015年初,该院将交通巡回法庭与沱江法庭一分为二,在立案庭成立交通巡回合议庭进驻交警队交通巡回法庭,负责接受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咨询和立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由交通事故合议庭运用各具特色的调解方法,促使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和解协议。不能及时结清赔偿款的案件,双方可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移送沱江法庭审理,实现无缝对接。
截至7月31日,该院交通巡回合议庭共审结案件216件,所有案件均在7天内结案。110件较为复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分流至沱江法庭审理,审结94案,其中78%的案件在两个月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