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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瑶山讲法
作者:卿凯  发布时间:2015-09-25 11:09:56 打印 字号: | |
  江华法院网讯 “村里我还有一套房屋,可以将它买给他人吗?”“可以出售,但是只能卖给村里没有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不够的村民,不能对外出售。”9月以来,在大锡乡、花江洞、湘江乡和未竹口乡等乡镇村组的道路旁,你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辆沾满泥水的警车、几个法官和一大群围着咨询的瑶胞。

  “江华还有很多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处于瑶山深处的地方,是我们释法讲法的重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臣波经常对干警这样说:“如果不了解传统文化、民风民俗和老百姓的思维习惯,就拉近不了法官与老百姓的距离,就会给纠纷化解带来困难”。

  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是需要法律,越需要公平正义。今年已经进花江洞两次的副院长罗勇介绍:“进花江洞一趟不容易,要不选择库区过渡两次,要不沿着没有硬化的原始盘山公里,两条路都要花上2个多小时。里面的群众一方面因为交通不便与外界沟通较少、另一方面有自己的语言习惯交流起来也不方便,另外缺乏法律意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还是可能酿成大纠纷。”

  该院利用中秋节、国庆节前夕外出务工人员返回过节的时机,节前两个星期内共深入瑶山59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900余份,接受咨询37次,解决纠纷困难9个。
责任编辑:兮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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