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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快速审理危险驾驶案
作者:卿凯  发布时间:2015-11-26 09:12:13 打印 字号: | |
  11月2日饮酒骑摩托被查,16日被提起公诉,23日就等到了判决,赵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赵某某一审开庭的当天,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另外5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审理,半天时间里6名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刑罚。

  据了解,今年起,江华法院施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危险驾驶案进行集中审理,一年内49起危险驾驶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结案不到十天,基本做到了当庭宣判,不仅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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