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得到了积极的回复,县卫计委答复已对司法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原因查找,给予了具体说明,并表示今后会加大对报销对象、事项的审核力度。
该院在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赔偿权利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将正式医疗费用发票拿到新农合进行报销费用,然后拿医疗费发票的复印件或在新农合盖章的发票复印件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现象十分普遍。赔偿权利人为达到报销的目的,对医疗机构谎称自行受伤、跌伤等情形在新农合进行虚报、瞒报,然后再要求侵权人赔偿,导致赔偿权利人获得双重赔偿。该院建议职能部门加大对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对象、事项的审核力度,依法打击违规报账中的违法行为,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类案件中,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主张权利,或对已在新农合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追偿。
近年来,江华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该项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