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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协助 成功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
作者:赵江林 肖瑛  发布时间:2016-09-30 11:47:19 打印 字号: | |
  江华法院网讯 9月29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批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案件,这一批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类型,执行到位金额达38万余元。

  这批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林某某,林某某称自己做生意亏损没能力履行生效裁判。执行人员发现林某某名下有台铲车,依法予以扣押,但经查证该铲车是被抵押的,无奈之下,只好先解除了铲车的扣押。后执行人员多方查询林某某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均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经申请人同意,部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人员一直没有放弃对林某某财产线索的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据执行联络人的“线报”,林某某参与到某石场作价转让给广东梁姓老板的活动中。“林某某应该会有收入”,执行人员迅速出击,找到石场的受让人梁某,详细说明情况,在确认梁某某将给付现金给林某某的情况下,要求梁某协助法院完成这一批案件的执行工作。在执行干警多次的劝导工作后,梁某同意协助法院。这一批案件的申请人如愿拿到案款,对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责任编辑:小菜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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