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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力执行助癌症病人领款
作者:肖瑛 赵江林  发布时间:2016-10-19 09:43:52 打印 字号: | |
  江华法院网讯 申请人被查出身患直肠癌,急需款项进行后续治疗。10月18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执行,令这起健康权纠纷案的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黎某拿到了救命的赔偿款8500元。

  2014年7月一天傍晚,黎某驾驶摩托车在村道上与唐某驾驶的犁田机会车时,刮伤左手手指并构成轻伤二级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黎某诉诸法院。江华法院依法判决唐某承担50%的责任,赔偿黎某1.1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未果,联合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唐某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奈之余只能暂缓执行。当天中午,正在执行另一起案件的法官听联络人反映唐某可能在家,立马丢下碗筷迅速赶往唐某家中,正赶上唐某在家吃午饭。执行法官要求唐某履行赔偿义务,但唐某声称自身有残疾,家中无钱赔偿。执行法官将唐某带至当地法庭,并通知黎某到法庭。在法庭执行法官向唐某出示了黎某身患癌症的诊断书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后,唐某终于同意借钱履行义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
责任编辑:小菜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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