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讯 11月23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引发社会各界热议。这是该院发布的首份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鲁某、姜某夫妇因借款10万元逾期未归还,经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仍不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见两被执行人躲避在外不知影踪,借款没办法执行到位,申请人肖女士于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承诺举报人可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5%给予奖励。同时,举报人能够找到被执行人,给予500元奖励。
依照相关规定,该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鲁某、姜某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举报。该院将制作好的公告张贴在县城各社区、居民小区和商业中心显眼的位置,并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和网站让更多人了解公告内容,提升悬赏执行的效果。
公告上还附明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照片,以及举报联系人和电话。经联系公告上的举报联系人王法官得知,该院希望知情人士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信息,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为该夫妻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投资、联营、收益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