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网 (肖瑛) 9月11日15点30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该院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江华法院院长唐建新担任审判长,江华检察院检察长程晖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当庭审判在江华尚属首次。
因为种在岳母家地旁边高大的樟树挡住了菜地的采光,叶某某在未采取警示措施的情况下爬上樟树砍伐树枝,由于树叶遮挡住了视线导致叶某某看不清地面情况,砍树过程中,树枝砸下来当场砸死一位老人家。江华检察院依法向江华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开始后,程晖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和量刑建议。唐建新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的意见,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庭审全过程井然有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依次进行。经过庭审后,合议庭休庭合议。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叶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叶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不会上诉。
此次江华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办案是院长、检察长直接办案的一个缩影,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办案的有力举措,更重要的是发挥了标杆示范作用,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