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躲在外地开小加工厂,执行法官千里带回实施司法拘留。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赵某,第二日,赵某就与申请人王老夫妇达成了和解协议,偿还了部分欠款,并制作了还款协议。
三年前,赵某夫妇与盘某夫妇打算合伙开办针织厂,于是就向王老夫妇借款40万元,赵某四人用机械设备抵押担保10万元,并找来肖某、李某夫妇、陈某夫妇各担保1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未及时还款,王老夫妇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夫妇及盘某夫妇偿还本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了九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每月执行李某夫妇和陈某夫妇的工资,但赵某却躲到外地去了。
执行法官追寻了两年,终于查到赵某在广东开设了一个加工衣服的厂子。执行法官立即出发,迅速将赵某带回本地,反复做思想工作,但赵某一口咬定,欠的钱会还,但暂时没钱。执行法官见状,当即对赵某下达司法拘留通知书。被拘留的第二天,赵某就和王老夫妇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场给付了部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