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了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朱某某等人终于收回了五年前的借款,并对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表示由衷感谢。
2013年,陈某夫妇在江华县城内开设了两家餐馆,期间,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向朱某某、李某某等五人借款十余万元,承诺了还款期限。陈某夫妇未按期偿还,朱某某等五人多次讨要无果,只好诉诸法律。2016年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夫妻赔偿朱某某等人本金及利息共计20余万元。陈某将所有的钱挥霍在赌桌上,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朱某某等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华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数次查询,只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幢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其余无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经过长时间的释法和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都同意作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夫妇在约定时间内将名下的房产变卖,偿还了银行贷款后,立即偿清了朱某某等人的借款。2月2日上午,五申请人收回了最后一笔借款,至此,这五起长达五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