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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杉木搬运遭欠薪 法官暖心执行终追回
作者:王江平 黄诗杨  发布时间:2018-02-06 15:49:13 打印 字号: | |
  “王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我终于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这下可以回家过个安稳年了。”2月5日上午,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人邓某在领到最后的1.08万工资后,紧握执行法官的手表达感谢之情。

  2016年,邓某在给蒋某、李某搬运杉木后,被拖欠工资6.5万余元。邓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好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蒋某、李某支付邓某6.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蒋某和李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7年12月底,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的执行法官在了解详细情况后,为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立即启动“优先执行通道”,成立了专案小组,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蒋某、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信息,执行法官发现蒋某在某银行有1.4万元的存款,立即向该银行发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将存款扣划后付给了申请人邓某。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蒋某、李某耐心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有能力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带来的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达成执行和解,邓某同意放弃0.9万元工资,被执行人八天内付清拖欠工资。七日后,被执行人蒋某、邓某送了3万元案款。2月5日一上班,蒋某将剩余的案款交到了该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邓某前来领款。邓某终于在春节前拿到了自己的工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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