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隐藏两年之久的被执行人林某某从被窝里擒获,并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从而打响了该院年后执行第一枪。
当天早上,举国上下“上班族”还沉浸在春节温馨不能自拔时,江华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已经驱车60余公里赶到了该县河路口镇一村庄被执行人林某某的家里。执行干警一边堵住房屋出口一边寻找林某某时,一名中年妇女告知其儿子林某某已经于昨日乘车到广东省务工去了。在此过程中,她看了一眼楼上的细节没有逃过有着丰富执行经验干警们的眼睛,结合当地农民工外出务工挑吉日、小年轻外出务工晚等特点,执行干警判断96年出生的林某某应该就在家里。于是大家轮番给林某某父母及家人讲法析理,并根据他们的指引,才有了将林某某从被窝擒获的一幕。
2015年11月5日,法院判处林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李某某人民币4.4万余元。但林某某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林某某得知消息后东躲西藏,人间蒸发了一般,直到当日被擒获,长达两年之久。被擒获后,被执行人林某某再次推脱,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鉴于其态度,江华法院将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