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行法庭辩论”,3月7日晚上八点,窗外夜色正浓,而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码市法庭内仍灯火通明,该庭的黄庭长正在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庭审从下午三点开始,已经持续了六个小时。
罗某等六人以2.2万元价格给黄某某、谢某某砍伐一片树木林。砍伐过程中,罗某不慎被油锯锯伤右小腿,送去医院后因失血过多当日死亡。罗某的直系亲属将黄某某、谢某某两人告上法庭,要求两人承担60%的损失。而两被告认为双方是承揽关系,责任应由罗某自己承担。庭前,黄庭长就是否愿意调解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态度非常坚决,均不愿调解。开庭后,黄庭长依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允许三名证人出庭作证,经过长时间的庭审,终于将事情的基本事实调查清楚。通过休庭后的思想工作,原、被告均同意调解,化解纠纷。
“真是感谢你们,为了我们的事,连晚饭都没顾上吃。”当事人握着黄法官的手感激地说。近年来,江华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做到便民、利民,全力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