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为通过邮寄申请执行当事人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进行执行立案,大大的减轻了外地当事人在立案环节的诉累,实现司法便民。
某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代理律师彭律师通过江华法院官方网站了解到江华法院可接受邮寄立案,于是来电咨询立案庭工作人员执行立案所需材料,通过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彭律师邮寄立案所需材料至案件审判团队工作人员,委托其转交立案庭工作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收到转交的邮寄材料后对邮寄材料进行有效审查,并及时为该公司进行执行立案登记。
通过邮寄立案,外地当事人免去长途奔波与旅途费用,法院紧跟物流便捷的时代步伐,在立案环节上有效减轻外地当事人的诉累,实现司法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