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驻交警队调解室的法官通过与交警的互动,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余某、黄某当庭领取交通事故赔款25万元。
该院积极发挥司法服务平台作用,由司法人员按政策、法律规定为受害人提供合理的诉求,做到“有援必应”;保险公司提前介入,将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所需理赔的条件、理赔的金额告知各方,促进“和解进程”;交警宣传“交规”,分责有据,铺垫“和解基石”;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巧解“矛盾心结”。
法官、交警之间的良性互动、无缝衔接,为事故各方当事人提供“一条龙”式的调处服务,达到了“快处、快调、快赔、快结”的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