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3月2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
公告表示,江华法院将在2018年2月至7月期间开展“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行动,督促被执行人于4月30日之前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等。公告还明确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通过江华电视台、户外电子显示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曝光、禁止和限制办贷款、办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禁止乘坐飞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座位、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禁止在星级酒店食宿、禁止旅游度假等惩戒措施。
该《公告》的发布不亚于向平静的湖水里投入一枚手雷,不少“潜水”、“遁形”的被执行人被震出身形,《公告》发布不到两天,就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该院表示将尽快想办法筹钱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