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下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被执行人项某家中,经执行法官3个多小时的耐心说理与反复劝导,成功和解执行陈某诉项某、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陈某向江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项某、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华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立即对项某、谭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查询反馈显示项某、谭某名下并无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的居住地,但均未有任何线索,直到昨日下午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反馈,就立即与申请人一道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执行法官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劝导双方要互谅互让,经过3个多小时的反复谈判,最终陈某被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与被执行人的诚意所感动,作出了让步,陈某与项某、谭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项某当场履行了12000元案款,剩余3000元案款项某承诺5天内交至法院,至此,既保住了双方的友情,又做到了案结事了。
江华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温情执法,用较好的方式化解矛盾,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