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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利剑再出鞘 司法拘留促案结
作者:黄诗杨  发布时间:2018-05-07 18:53:36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们知道错了,求求你们把我妻子放出去吧,我马上到法院交钱。”5月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上午刚把被执行人李某娇送进拘留所,下午就接到了李某娇丈夫黄某的求饶电话。

  2016年7月,李某娇夫妇因不满唐某家铁皮棚的屋檐水落在自己田里,而要求唐某将铁皮棚拆除,唐某不同意拆除,导致双方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李某娇用一米长的钢筋打中唐某脑袋,唐某受伤住院7天。经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娇赔偿唐某损失1000余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娇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此案在唐某的申请下进入执行程序。

  江华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接到此案后,向李某娇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李某娇,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李某娇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甚至“早出晚归”的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凌晨突击执行,5月6日这天清晨,成功将李某娇堵在家中。李某娇被传唤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耐心为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李某娇态度恶劣,表示就算被拘留也坚决不愿意拿钱出来赔偿。和解失败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娇做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看着妻子进入戒备森严的拘留所,黄某终于坐不住了,急忙联系执行法官,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在黄某代其妻子李某娇缴清执行案款后,李某娇也重获了自由,本案执行完毕。

  法院实施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决战执行难战役的号角已经吹响,江华法院将全力以赴,穷尽执行手段,不畏艰难险阻,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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