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我终于可以安心在家陪父母、孩子了,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被执行人李某某走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大门就说道。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李某某切实感受到了江华法院的执行风暴、雷霆行动的压力,2018年5月18日,李某某主动与9位申请人协商,后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履行案款51万余元,7件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2008年、2009年两年间,李某某以建房、投资生意为由,陆续向杨某某等9人借款共计55万余元,但天不遂人愿李某某投资失败,无法按约定时间还款,李某某用逃避的方式躲避债务,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判决李某某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并公告送达了判决书,但李某某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杨某某等9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也找不到李某某的下落,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均未能查到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其亲戚朋友多方打听,希望他们能联系到李某某劝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最终也是了无音讯。对此,江华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将其相关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布,希望通过诚信惩戒的方式促使李某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上了失信黑名单后,李某某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不能申请银行贷款等。
李某某称,在外多年,总是东躲西藏的,欠别人那么多钱,看了新闻媒体上法院对付“老赖”的铁腕措施,害怕被罚款、拘留甚至判处刑罚,心里就像是装着一颗定时炸弹一样,每天生活在恐惧中......想着家乡年迈的父母、无人照管的子女,“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生活现状,所以才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悉,在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江华法院创新“夜间执行”、“凌晨行动”、“假日行动”等方式,进入“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除大力适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外,还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