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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冒雨出击 终换执行和解
作者:陈桂梅 黄诗杨  发布时间:2018-06-05 09:51:22 打印 字号: | |
  “我也知道你的难处,我们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把这件案子了结吧。”经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反复的做工作,申请人申某主动作出让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2017年3月,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申某酒后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申某受伤。法院判决程某赔偿申某损失11万余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此案在申某的申请下进入执行程序。

  江华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接到此案后,立即对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和干警决定在清晨火速出击,冒着大雨前往该县白芒营镇的集市上,找到正在摆摊的被执行人程某,将其传唤至白芒营法庭,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在和解过程中,申某了解到66岁高龄的程某是家中唯一的顶梁柱,儿子、女儿均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而程某某需要供养两个孙子、一个孙女,家庭十分困难,主动放弃部分案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当日,程某侄子将凑齐的15000元钱交至法院,此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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