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来到94岁高龄的申请人赵某家中,将3万元执行案款亲手送到老人手中。看到上门送案款的法官们,老人连声道谢:“吴法官,没有你们的努力,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笔钱。今天你们还将钱送上门来,真是太感谢了。”
申请人赵某系该县涔天河水库扩建移民,与其子赵某灯因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登限期返还赵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临时过渡住房补助等款项共计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赵某灯一直找借口拖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案在赵某的申请下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此案的吴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联系赵某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断地做工作,释法明理,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和亲情的感化下,赵某灯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到法院缴纳了3万元现金,并承诺剩余案款的还款时间。
吴法官在收到案款后,考虑到赵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决定亲自将这些钱给赵某送去,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