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迅速投入工作状态,奔波在执行前线,2月12日上午,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蒙某依法进行了拘留。
据悉,该案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蒙某赔偿原告15万余元,蒙某自判决下达之后,赔付了4万元,之后便找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江华法院的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蒙某,对其释法明理,可蒙某始终不为所动,态度十分坚决。2月12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蒙某家中,将其传唤至执行局,经过耐心的解释和利弊分析后,蒙某依然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江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